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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车辆保险,中国的车险有哪些公司

  • 2023-10-21 11: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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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的车险有哪些公司

第一梯队:人保、太平洋、平安;

第二梯队:人寿、阳光、大地、中华联合;

第三梯队:其他。

我是从单纯的从车险角度说的,不含寿险等其他业务。

车险主要分类:

1、机动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可分交强险和商业险两大类,而商业险又可以具体分为基本险(也称主险)和附加险两个部分。 

机动车辆保险产生于19世纪末,世界上最早签发的机动车辆保险单,是1895年由英国“法律意外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费为10英镑到100英镑的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单,但汽车火险可以在增加保险费的条件下加保。

2、机动险种

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来源:中国人民保险-保险分类

您好!国内知名的车险保险公司有人保车险、大地车险、华泰车险、平安车险等。车险投保,原则上应是先交强险,其次车辆盗抢险、车损险、不计免赔、车上人员安全责任险、划痕险、玻璃险、第三者责任险等。购买车险注重的还是保障和理赔,投保车险应多家保险公司对比。有车一族应更多注重免费道路救援服务和24小时理赔服务。为您推荐:产品名称:华泰车险推荐指数:服务优势1、价格优惠,更有机会抽取大礼2、一分钟报价,快速网上理赔3、快速理赔,免费享受非事故道路救援服务产品名称:人保车险推荐指数:服务优势1、服务贴心车险管家专属服务2、投保放心保单信息自助查询3、报案省心7天×24小时受理报案4、理赔舒心理赔流程在线跟踪产品名称:平安车险推荐指数:产品名称:大地车险推荐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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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所有的车险保险公司有哪些

中国四大保险公司中国的保险业发展迅速,有四家大型保险公司在其中起到重要作用,它们分别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这四家公司在中国保险市场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是中国的保险集团公司,于2003年1月1日正式成立,是中国保险业的龙头企业。公司依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强大实力,有效整合全国保险市场,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保障。

2、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中国第二大保险集团公司。公司在全国拥有超过600家分支机构,拥有超过2.2万名员工,是中国保险业的一颗耀眼的明珠。

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成立于1988年,是中国第三大保险集团公司。公司以“让客户更安心”为宗旨,以“科技、创新、服务”为发展理念,不断推出新的保险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保障。

4、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是中国第四大保险集团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中国保险业的一颗新星。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保险服务,以提高客户的保障水平。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团队,不断创新,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综上所述,中国四大保险公司为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其中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尤为突出。

中国人保是什么保险公司?中国人保是一家综合性保险公司,全名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49年,是世界五百强之一,属于中央金融企业。旗下有人保财险、人保资产、人保健康、人保寿险、人保投资、华闻控股、人保资本、人保香港、中盛国际、中人经纪、中元经纪和人保物业等十余家专业子公司。

中国人保的经营范围覆盖了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资产管理、保险经纪、信托、基金等多个领域,也是属于全国性的综合保险公司。其主要的是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经营的险种多样化,覆盖了车险、医疗险、重疾险、健康险、防癌险、意外险、寿险、年金险和万能险等多样化的保险产品。

中国人保城乡网点机构覆盖广,上到一线城市,下到乡镇街道基本可以看到中国人保的身影,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服务。

3、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全国)

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类专用机械车和特种车辆。这份保险合同是一份不确定的保险合同。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但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险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车辆全损或丢失,本保险合同将终止。第一部分基本保险基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保险责任第一条车辆损失保险:(-)被保险人或其许可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的,保险人应负责赔偿:1.碰撞和倾覆;2.火灾和爆炸;3.外部物体倒塌,空内移动物体坠落,行驶中保险车辆平行坠落;4.雷击、风暴、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面沉降、冰沉降、悬崖崩塌、雪崩、冰雹灾害、泥石流和山体滑坡;5.搭载保险车辆的轮渡遭受自然灾害(只有有司机照顾的人)。(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为被保险车辆采取救援和保护措施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是,该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第二条第三方责任保险: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因被保险人或者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第三人财产直接损失的,由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然而,保险公司不对事故的后果负责。免除责任第三条保险人对被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不承担责任:(一)自然磨损、腐蚀、失效、轮胎单独损坏;(2)地震、人工直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三)本车所载货物碰撞造成的损失;(四)两轮丢失和轻便摩托车在停放期间翻车的;(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遭受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而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六)自燃和不明原因火灾;自燃,即车辆电器、线路、供油系统、货物本身等问题引发的火灾。(七)玻璃单独破碎;(8)保险车辆在被排气管淹没的水中启动或被淹没后,因操作不当导致发动机损坏。第四条被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都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或者其许可的驾驶人所有或者管理的财产;(二)私人或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或其许可的驾驶员及其家属,以及其拥有或管理的财产;(3)列车上的所有人员和财产。第五条在下列情况下,无论是何种原因造成被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承担赔偿责任:(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没收和政府征用;(2)未投保或被保险人允许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员;(3)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的故意行为;(四)竞赛期间,在营业性维修场所进行检测和维修;(五)车辆运载的货物掉落或者泄漏;(六)牵引车辆(包括挂车)或者其他被拖物的机动车,其中至少有一项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七)驾驶人饮酒、吸毒、被下药的;(八)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没有驾驶证;2.驾驶不符合驾驶证驾驶模式的车辆的;3.持军队或者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本地车辆的;持当地驾驶证驾驶军用或者武警车辆的;4.持学习驾照学习驾驶时,没有教练的随车指导,或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学习驾驶;5.实习期内驾驶大型客车、有轨电车、起重机、带挂车的汽车时,没有正式司机并排坐在一起监督指导:6.实习期间驾驶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运载危险物品的车辆;7.持学习驾驶证和实习期在高速公路上驾驶;8.驾驶人持不合格驾驶证驾驶,或者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驶的;9.使用各类特种机械车辆、特种车辆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操作证;10.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形。(九)保险车辆肇事逃逸;(十)未按照书面约定履行缴纳保险费义务的;(十一)除本保险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者未按规定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第六条保险人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不承担责任:(1)被保险车辆发生事故,造成被保险人或第三方停业、停止行驶、断电、断水断气、停产、中断通讯等间接损失;(二)保险事故造成精神损害的任何赔偿;(三)污染造成的任何赔偿和补偿;(4)计算机2000年问题直接或间接造成的损失;(五)保险车辆整车被盗、被抢、被抢,在此期间发生损坏或者零部件、附件丢失,以及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第七条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和保险期限第八条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协商确定:(一)按新车购买价格执行。新车购买价格是指在本保险合同签订地购买与被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的价格(含车辆购买附加费)。(2)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计算。实际价值是指新车在同类型车型市场的购买价格减去该车使用年限的折旧额。折旧按每满一年扣除一年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不折旧。折旧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最高折旧额不超过新车购买价格的80%。(三)由申请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额不得超过同类型新车购买价格,超出部分无效。保险人根据保险金额确定方式的不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九条第三方责任保险每起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根据不同车型确定:(1)不同地区摩托车、拖拉机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四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2)其他车辆最高赔偿限额分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以上六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3)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拖车造成的责任视为主车造成的责任。保险人对挂车的赔偿责任与主车的赔偿责任之和以主车的赔偿限额为限。第十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当向保险人书面申请更正。第十一条保险期限为一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保时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短期月费率计收保险费。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月计算。保险合同终止时,未到期责任部分的保险费按照《机动车保险费率条例》的有关规定退还。第十二条保险人处理被保险人的索赔时,应当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书、事故责任证明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第十三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事故中被保险车辆驾驶人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四条因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损坏或者第三方财产损坏的,应当尽可能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与保险人一起检查,确定修理项目、方法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实或拒绝赔偿。第十五条车辆损失保险按下列规定赔偿:(1)全损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按照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当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实际价值时,按照保险金额计算赔偿。(2)部分损失保险金额由新车购买价格确定的车辆,按照实际修理和必要合理的抢救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新车购买价格的车辆,按照保险金额与新车购买价格的比例计算修理费和抢救费。保险车辆损失赔偿和救援费用分别不得超过保险金额。被保险车辆部分损失的一次性赔偿金额和可扣除金额之和等于保险金额的,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终止。(三)被救助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保险财产的,救助费用按照本保险合同保险财产实际价值占全部救助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分摊。第十六条被保险车辆发生第三方责任事故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确定赔偿金额。对于被保险人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实或拒绝赔偿。第十七条第三人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人不再对受害第三人增加的赔偿费用负责。第十八条因第三人责任造成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间届满。第十九条损失发生后,被保险车辆的剩余部分和第三人的财产,按照约定的价格折算到被保险人,从赔款中扣除。第二十条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在事故中的责任,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应当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执行绝对免赔额;负全责者20%,负主要责任者15%,负同等责任者10%,负次要责任者5%。单方事故的绝对免赔额为20%。单方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提供的必要文件齐全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审核。保险合同双方确认赔偿金额后,保险人将b33体育在10天内结案一次。第二十二条被保险车辆基本保险条款第一条所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人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人索赔。第三人不支付的,被保险人应当提起诉讼。案件经法院立案后,保险人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书面赔偿请求,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部分或者全部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对第三人的追偿权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对第三人进行追偿。保险人因被保险人放弃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者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相应扣除保险赔偿金。第二十三条被保险车辆基本保险条款第一条所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人负责赔偿,确无法找到第三人的,由保险人赔偿,但在符合赔偿规定的范围内,实行5%的绝对免赔额。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义务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申报被保险车辆的情况,一次性缴纳保险费。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经检查合格;保险车辆的装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关于机动车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驾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应根据保险人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第二十六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车辆被转卖、转让、赠与他人、改变用途或者增加危险的,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更正。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不得非法倒卖、转让保险车辆;保险车辆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第二十八条被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和救助措施,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当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结案之日起10日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第十二条规定或者保险人要求的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认定的各种必要文件。第二十九条被保险人在索赔时,不得隐瞒事实、伪造文件、制造虚假案件等欺诈行为。第三十条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自书面通知之日起拒绝赔偿或者解除保险合同;赔偿已经支付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支付的保险赔偿金。无赔款优待第三十一条被保险车辆在上一年度保险期间内无赔款的,在续保时可享受免赔款减保费优惠,优惠金额为本年度续保应缴保费的10%。被保险人有多辆被保险车辆的,按车辆计算免赔优待。如果上一年度投保的车辆损失险、第三方责任险、附加险中有任何一项有赔款,在续保时不能享受无赔款优待。不续保者,无赔款优待。对上一年度未获得补偿的机动车,续保险种与上一年度不完全相同的,免补偿优待以险种相同部分为基础;续保的保险范围与上一年度相同,但保险金额不同的,以本年度保险金额对应的应付保费作为无赔款优待的计算依据。无论机动车是否连续几年无事故,免赔优待为应缴纳保险费的10%。任何其他事务第三十二条本条款不适用于在深圳或深圳经济特区内仅在深圳行驶、在深圳和香港领证的机动车。第三十三条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请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扣除保险费3%的退保费。第三十四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约定,并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1)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2)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部分附加风险在车损险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投保整车盗窃险、玻璃破碎险、车辆停损险、自燃损失险和新增设备损失险。在第三方责任保险的基础上,可以投保车辆责任保险、无过错责任保险和车辆货物跌落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方责任险投保后才能投保,不包括不赔的特别险。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发生冲突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事宜,以基本保险条款为准。全车盗窃紧急条款第一条保险责任(一)保险车辆(含保价挂车)被盗、被抢、被抢,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确认三个月内下落不明的;(二)保险车辆被盗、被抢、被损坏或者车辆上的零部件、附件丢失后需要修理的合理费用。第二条免责(一)整车被盗、被抢,只有车辆上的零部件或者附件被盗、被抢、被抢或者损坏的;(二)因他人欺诈造成全车或者部分损失的;(三)全车被盗、被抢、被抢期间,保险车辆发生事故造成第三人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4)被保险人因违反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国家机关没收、扣留;(5)被保险车辆因与他人发生民事、经济纠纷被抢劫、抢夺的;(6)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7)被保险人及其家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车辆全部或部分损失。第三条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保险车辆实际价值范围内协商确定。当被保险车辆实际价值高于购买发票金额时,保险金额由购买发票金额确定。第四条被保险人的义务(1)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保险车辆被盗、被抢、被抢后,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不可抗力除外),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在报纸上声明;(二)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保险单、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原件、购车附加费证明、车钥匙,以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窃抢劫案件证明和车辆停检手续。第五条补偿待遇(1)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文件,保险人应按以下规定进行赔偿:1.整车损失按照基本保险条款第十五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实行20%的绝对免赔额。但被保险人未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原件、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的,每少一项,免赔额增加0.5%;丢失车钥匙的免赔额提高5%;2.对于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要求的损失,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盗车、抢险保险金额;3.被保险人未向保险人提供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窃、抢劫案件证明,且车辆已报停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确认索赔文件齐全有效后,被保险人在权益转让单上签字并理赔。第六条其他事项保险人赔偿后,被盗保险车辆如被追回,应将车辆返还被保险人,并追回相应赔偿金。被保险人不愿意收回原车的,该车的一切权益归保险人所有。船上责任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责任在使用本保险承保的机动车时,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车辆上的货物直接损坏和车上人员人身伤亡。对于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和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抢救和保护费用,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额。第二条免责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1)货物被掠夺、自然丢失、有缺陷、短缺、死亡、腐烂或变质;(二)因非法携带或者包装紧固不当、装载遮盖不当造成货物灭失的;(三)旅客随身携带的个人物品、非法乘车的旅客或者非法携带的物品;(四)因驾驶人故意行为、紧急制动或者患病、分娩、自残、打架斗殴、自杀或者有其他犯罪行为,造成乘车人人身伤亡、物品损失和下车时人身伤亡的;(五)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其他损失和费用。第三条赔偿限额船载货物的赔偿限额和船上每个人的最高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保价座位数以保价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为限。第四条补偿待遇(一)车辆上的伤亡人员,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但每人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本保险各座位的赔偿限额,最高赔偿人数以保险座位数为限。(二)承运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应当按照起运地价格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3)每笔赔付实行相应的免赔额,免赔额和方法与基本保险第二十条相同。无过错责任条款第一条保险责任本保险承保的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的。被保险车辆无过失,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的,保险人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当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标准,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赔偿限额内,对被保险人已向对方支付但无法追偿的费用计算赔偿。第二条补偿待遇本保险的每一项赔偿都实行20%的绝对免赔额。车载货物责任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责任本保险承保的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从车辆上坠落,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第三人财产直接损失的,被保险人应当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第二条免责(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属的伤亡和财产损失;(二)驾驶人的故意行为或者因车内气体、液体泄漏造成的损失。第三条赔偿限额车辆货物坠落责任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第四条补偿待遇本保险的每一项赔偿都实行20%的绝对免赔额。单独的玻璃破碎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责任本保险承保的机动车玻璃在使用过程中单独破碎的,保险人按照实际损失计算赔偿。在与保险人协商的基础上,申请人自愿选择按进口挡风玻璃或国产挡风玻璃投保;保险人根据自己的选择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第二条免责(一)车灯、汽车后视镜玻璃破碎;(二)被保险人或者其驾驶人的故意行为,以及因安装、维修车辆造成的破损。车辆停止损失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责任本保险承保的机动车在使用中,发生基本保险第一条所列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坏,车辆停止行驶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发生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修理时间内,按照保险单约定的日赔偿额乘以自修理之日起至修理完毕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额;(2)整车损坏的,按照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计算赔偿;(3)在保险期间,上述赔偿应累计计算,直至保险单中约定的赔偿天数。第二条免责保险人对以下停止驾驶的损失概不负责:(a)车辆在扣留期间丢失;(2)因车辆修理质量不合格造成修理期间损失的;(三)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延误送修或者修理车辆造成的损失;第三条赔偿限额赔偿限额以投保人与保险人投保时约定的赔偿天数乘以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为准,但本保险的约定赔偿天数最长为90天。自燃损失条款第一条保险责任本保险承保的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机动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故障及货物本身起火燃烧造成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本保险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单本项规定的保险金额内,按照被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发生全部损失的,按照保险单本项规定的保险金额内被保险车辆发生事故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第二条免责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1)违反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等车辆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使用被保险车辆时;(二)仅电器、线路和供油系统发生自燃造成的损失;(三)货物本身的损失;(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的。第三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被保险车辆实际价值范围内协商确定。第四条补偿待遇本保险的每一项赔偿都实行20%的绝对免赔额。添加新的设备损失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责任本保险承保的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基本保险第一条所列保险事故,导致车辆上新增设备直接损坏。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单本项规定的保险金额内,按照实际损失计算赔偿。第二条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新增设备的实际价值决定。第三条补偿待遇本保险中的每一项赔偿都实行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按照基本保险第二十条确定。第四条其他事项本保险所称新增设备,是指被保险车辆出厂时,被保险人在原有设备基础上加装的设备和设施。申请此保险时,应列出车辆上新增设备的清单和价格。特殊保险条款的豁免这项附加保险只能在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的基础上投保。当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中的任何一项保险责任终止时,该附加险的保险责任将同时终止。第一条保险责任保险事故造成赔偿的,保险人应当对本特别保险承保的机动车承担赔偿责任,在符合赔偿要求的数额内,按照本保险的规定计算免赔额。第二条免责对于各种附加险项下规定的免赔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百万购车补贴

4、车险公司有哪些(所有车险保险公司名单)

车险公司有哪些

主流的车险保险公司有这6家:平安保险、中保、人寿保险、太平洋保险、大地保险和永安财产保险。

建议大家买车险的时候应该综合考虑价格以及服务,单纯依靠低价策略的保险公司未来生存会很难,如果后续的理赔服务跟不上,那买了车险也不一定能顺利得到赔偿。

机动车辆保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由于机动车辆在陆上行驶、流动性大、行程不固定,对保险人而言,无疑增加了危险事故与保险损失的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

扩大可保利益

比如,只要是经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使用已保险的机动车辆,如果发生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并造成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保险人均负赔偿责任。保险人在承担这项责任时,条件只是要求:驾驶员是合格的驾驶员、和驾驶已保险的机动车辆且得到了被保险人的同意,而不要求其对机动车辆拥有所有权、占有权或管理权等。这实际上是对保险合同中可保利益的一种扩大,同时也是保险责任的放大。

无赔款优待是机动车辆保险特有的制度,其核心是为了解决在风险不均匀分布的情况下,使保险费直接与实际损失相联系。

为了鼓励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各国的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中均采用“无赔款优待”制度。

维护公众利益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作为一种与机动车辆密不可分的责任保险业务,在绝大多数国家均采用强制原则实施,从而是一种法定保险业务,各国之所以对这种业务特殊对待,其出发点都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即确保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的一方能够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所以,汽车保险是保障驾驶人员人身权益保障的最好方法。

所有车险保险公司名单

大部分的保险公司都是有车险业务的,包括:

人保保险,是历史悠久的大型国有财产保险公司,旗下人保财险市场份额高,占到车险市场三分之一,一家独大。

太平洋保险公司,是在1991年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保险集团,消费者比较熟悉的就是太平洋人寿和太平洋财险。

平安保险,成立于1988年,旗下有平安人寿、平安财险等子公司,平安财险旗下车险业务市场份额仅次于人保财险。

天安保险,是中国首家由企业出资组建的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是中国最大的寿险公司,集团旗下有财险公司

大地保险,是一家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

华泰保险,成立于2011年;

安盛天平保险,是一家外资保险公司;

中银保险,成立于2005年。

投保的时候该怎样投?

首先理赔速度当然是越来越好,早理赔早修车,一般理赔速度比较好的车险公司,万元以下的事故,一天内可以到账。

其次就是车险公司的服务,车险作为一个虚拟商品,在购买时,除了保单外,没有实体商品,很多时候,消费者对车险最直接的感受,更多的是源于服务。

国内汽车的数量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也迅猛增加,选汽车看的是品牌和品质,为爱车投保则是保证有车族的行车安全与舒心,车险的优劣关系到车主的切身利益,所以买车险看的就是车险公司的实力与信用。对于选择车险最有发言权的广大车主朋友们认为,国内车险公司排名是车主选择划算舒心的车险公司的重要参考,优质的车险公司为车主贴心考虑,超值的车险套餐、高效的理赔程序等都是必备,让车主一旦投保之后便无后顾之忧。

根据最新的国内车险公司排名可知,平安车险公司、中国人保车险公司、太平洋车险公司、中华联合车险公司、大地车险公司、天安车险公司、永安车险公司、阳光车险公司、安邦车险公司、安诚车险公司、太平车险公司、都邦车险公司、永诚车险公司、华泰车险公司、渤海车险公司、大众车险公司、天平车险公司、民安车险公司、华安车险公司等这些大型车险公司都是榜上有名。

国内车险公司排名是广大车主根据车险的价格、公司的信誉、服务的质量、车险险种的保障、理赔服务等一系列关键因素评价而得出的。排名的先后反映出整个公司团队的能力,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才是取胜的关键。

投保车险,就是为您繁忙的车生活撑一把安全保护伞,让您的出行不再有后顾之忧的困扰。值得推荐的是,大地保险公司产品众多,一定有适合您的那一款。

32家保险公司名单

中资保险公司

1.中国人寿

2.平安保险

3.新华保险

4.泰康人寿

5.太平洋保险

6.人保寿险

7.太平人寿

8.阳光保险

9.生命人寿

10.人保健康

11.民生人寿

12.合众人寿

13.幸福人寿

14.国华人寿

15.正德人寿

16.嘉禾人寿

17.华夏人寿

18.英大人寿

19.信泰人寿

20.长城人寿

21.百年人寿

22.昆仑健康

外资保险公司

1.中意人寿

2.华泰保险

3.友邦保险

4.光大永明

5.中英人寿

6.信诚人寿

7.中美大都会

8.招商信诺人寿

9.中宏保险

10.中德安联

11.海康人寿

12.联泰大都会

13.恒安标准人寿

14.中荷人寿

15.金盛保险

16.瑞泰人寿

17.太平洋安泰

18.国泰人寿

19.交银康联

20.中新大东方

21.海尔保险

22.恒康天安

23.中航三星

24.中法人寿

25.长生人寿

26.君龙人寿

27.汇丰保险

办理车险的保险公司

在我国境内能够办理的车险的保险公司还是比较多的,有平安车险公司、中国人保车险公司、太平洋车险公司、中华联合车险公司、大地车险公司、天安车险公司、永安车险公司、阳光车险公司、安邦车险公司、安诚车险公司、太平车险公司、都邦车险公司、永诚车险公司等。选择可以买车险的保险公司,首先综合考虑保险公司的服务特色,比如理赔特色、服务网点、还有救援服务等是否全面、快捷和方便,其次是考虑车险的费率和保障选择,不能只盯着车险的保费,毕竟买了车险,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的服务越全面,对消费者的体验感来说也会更好。

一、交强险。交强险是强制购买的险种,一般不购买交强险是不允许行车的。

二、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拥有更多的保障,毕竟平时也会将车辆租用给他人。

三、车损险。不管是新车还是旧车,在我们使用过程中,都有可能出现车辆损坏的现象,如果不购买车损险,当我们将车开到保修厂去修理的时候,修理费用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通过购买了车损险,可以让车辆损失减少很多。

四、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简单说来就是除了驾驶员之外的被保车辆的车上所有人员在遇到交通事故后,发生的人身安全损失,都有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一般这种险种也是车主应该购买的。

五、不计免赔险。很多车险都有一定的赔偿限额,表示达到了多少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才会赔偿,如果买了不计免赔险,说明在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都会由保险公司全部承担。比如某人在交通事故中经济损失为2000元,如果没有购买不计免赔险,根据责任范围,某险种赔偿额度是1000以上,那么保险公司只会赔偿1000元,而如果购买了不计免赔险,保险公司就赔偿2000元全部金额。

中国车险最差十大排名

中国车险最差十大排名有这些目前投诉情况最多的十家车险公司,依次是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安邦人寿、太平洋人寿、人寿保险、太平人寿、泰康人寿、生命人寿、华夏人寿、新华人寿。这是十个保险公司可以说是车险投诉最多的,投诉比较多说明车险口碑并不很好

投诉最多的也并不代表保险产品质量,因为保险理赔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投诉多也就意味着客户多,所以购买车险还是根据车险来选择保险公司才是最重要的。

投诉最多的也并不代表保险产品质量,因为保险理赔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投诉多也就意味着客户多,所以购买车险还是根据车险来选择保险公司才是最重要的。

投诉最多的也并不代表保险产品质量,因为保险理赔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投诉多也就意味着客户多,所以购买车险还是根据车险来选择保险公司才是最重要的。投诉最多的也并不代表保险产品质量,因为保险理赔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投诉多也就意味着客户多,所以购买车险还是根据车险来选择保险公司才是最重要的。

5、全国车辆保险查询系统介绍

车险是车主必备的保险之一,为了方便车主查询自己的车险信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出了全国车辆保险查询系统。该系统能够提供车险保单信息查询、出险记录查询、理赔进度查询等多种服务,实现了车险信息的全覆盖和全程掌握。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全国车辆保险查询系统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一、车辆保单信息查询

想要查询车辆保单信息,需要提供以下几项信息: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和保单号。查询方式如下:

1、登录全国车辆保险查询系统官网(http://www.ciic.cn/cx/cxlb/);

2、选择“车险保单信息查询”,输入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和保单号,以及验证码,点击“查询”按钮;

3、系统会显示出该车的保单信息。

二、出险记录查询

对于车主来说,出险是不可避免的。为了掌握自己车辆出险记录,全国车辆保险查询系统提供了出险记录查询服务。查询方式如下:

1、登录全国车辆保险查询系统官网(http://www.ciic.cn/cx/cxlb/);

2、选择“出险记录查询”,输入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和验证码,点击“查询”按钮;

3、系统会显示出该车在近期内的出险记录。

三、理赔进度查询

当车险发生事故时,需要进行理赔。为了掌握自己车险理赔的进度,全国车辆保险查询系统提供了理赔进度查询服务。查询方式如下:

1、登录全国车辆保险查询系统官网(http://www.ciic.cn/cx/cxlb/);

2、选择“理赔进度查询”,输入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和验证码,点击“查询”按钮;

3、系统会显示出该车的理赔进度信息。

四、保险公司查询

全国车辆保险查询系统还可以提供各大保险公司的联系方式和信息查询服务。查询方式如下:

1、登录全国车辆保险查询系统官网(http://www.ciic.cn/cx/cxlb/);

2、选择“保险公司查询”,选择要查询的保险公司,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按钮;

3、系统会显示出该保险公司的联系方式和相关信息。

五、车险费用计算

在购买车险时,大家都希望能够知道自己需要交纳的费用。全国车辆保险查询系统提供了车险费用计算器,可以帮助车主计算车险费用。计算方式如下:

1、登录全国车辆保险查询系统官网(http://www.ciic.cn/cx/cxlb/);

2、选择“车险费用计算器”,输入车辆信息、保险类型、保险期限等内容,点击“计算”按钮;

3、系统会显示出该车的保险费用。

以上就是全国车辆保险查询系统的相关服务介绍和使用方法。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自由选择相应的查询服务。使用查询系统的过程中,如果有任何疑问和问题,可以随时拨打全国车险服务热线(95518)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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